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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老人吵架,未动手,对方老人六十,独自一人在家带孙,没有监护人看管,我方老人六十六,也在家带孙,事后对方说吵架诱发精神病,现住院,要我方赔偿,我方是否可拒绝赔偿双方老人吵架,对方老人六十,没有监护人看管,我方老人六十六,要我方赔偿,是否可拒绝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6-14 03: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过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以自己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根据人均消费水平所确定的赔偿标准!
    具体的赔偿执行是按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来确定应该享受的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事故造成死亡的和一级伤残的标准相同,是最高的,现在浙江省执行的标准是五万元,以后,根据伤残等级依次下降10%的比例计算,二级伤残计算
    4.5万元,三级伤残计算4万元,......最低的十级伤残是5000元!没有评定伤残的不能享受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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