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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关进看守所,因涉嫌经济违法犯罪,被经侦带去调查,然后直接关押看守所,具体情况,什么具体原因都不知道,现在已经过去一周,怎样才能见到,是否拘留15天还要继续拘留?然后直接关押看守所,什么具体原因都不知道,怎样才能见到,是否拘留15天还要继续拘留?

刑事辩护 2019-06-05 1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原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裁决拘留处罚的,根据公安部规定,应当在执行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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