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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我们村在桂林市临桂区XX,政府要求我们进行棚户区改造。因补偿标准过低,想问村委自己可以运作棚户区改造项目吗?如果可以,房子建好后能否办理两证,能否进入市场销售?政府要求我们进行棚户区改造。因补偿标准过低,想问村委自己可以运作棚户区改造项目吗?房子建好后能否办理两证

房产纠纷 2019-06-17 08: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棚户区改造土地纠纷可以强制执行,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法律程序是“征收拆迁”。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征收拆迁的法律程序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提起司法救济程序,又拒绝搬迁的。
    征收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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