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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江西的,女方是湖南的,结婚证是在江西领取,婚后女方户口也迁到了男方那边,现在在女方湖南老家开店,想协议离婚,请问离婚协议在这边民政局可以领取吗,还是要回江西才可以?婚后女方户口也迁到了男方那边,想协议离婚,请问离婚协议在这边民政局可以领取吗,还是要回江西才可以?

离婚 2019-07-24 09: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通常都会以书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包括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割在内的多项问题进行约定,男女双方在落款处签字就代表认可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没有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该协议就合法有效,男女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
    如果协议离婚后就婚姻债务问题达成的约定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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