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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交了保费,保险合同也生效了,但是业务员做保单时我没有如实告知病情?但由于在犹豫期内来不急补偿告之?保险公司再次审核拒保了?保险应该退保费?还是现金价值?但是业务员做保单时我没有如实告知病情?但由于在犹豫期内来不急补偿告之?保险公司再次审核拒保了?还是现金价值?

保险纠纷 2019-07-01 10: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可见,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即视为合同成立,而保险单的签发属于合同成立后的履行义务行为,只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非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说,保险单的签发是保险合同的附随义务,对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产生实质影响。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合同即成立。至于保险公司内部的签发行为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合同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如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时生效,特殊情况下才以约定的时间生效。
  • 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会造成哪些损失?
    大家都知道,保险退保一般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但是不同方式退保所造成的损失时不同的。
    据了解保险退保可以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
    一、犹豫期退保损失
    犹豫期也叫做“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防止投保者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
    犹豫期退保是指投保者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投保者是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者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用,而有些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二、正常退保损失
    一般只要超过犹豫期的退保都视为正常退保。如果投保者已缴纳满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而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因此,如果是正常退保的话,投保者将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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