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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来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林肯车,当时想逃避责任,跑了,如今被交警抓到,对方要求换原厂的,要25000块各种费用5000块,我家没钱赔,怎么办才能少赔钱呢?我妈来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林肯车,跑了,怎么办才能少赔钱呢?

交通事故 2019-05-16 01: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损害赔偿之人身损害赔偿方式: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二、 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三、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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