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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本来想开网店??交了几百定金??合同写的是付款后生效(没有写具体是付全款还是部分) 合同我还没有签字??不过我不想继续干了??合同有效吗????而且他们说要起诉我你好??我本来想开网店??交了几百定金??合同写的是付款后生效(没有写具体是付全款还是部分)合同我还没有签字??不过我不想继续干了??合同有效吗????而且他们说要起诉我

房产纠纷 2019-05-29 2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证约定金通常与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因为在这段期限内的任何时刻交付,违约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样的。
    定金的标的,一般为金钱,少数情况下是其他代替物。在金钱以外的物作定金标的的场合,之所以要求为代替物,是因为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时,必须双倍返还,而特定物为定金标的时无法双倍返还。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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