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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问一下,我是房屋卖家,收了对方一万元订金,我写的是订金,现在不想卖了,对方在谈论房价的过程中录了音,但是我们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如果我不想卖了,需要返还双倍订金吗?我是房屋卖家,但是我们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如果我不想卖了,需要返还双倍订金吗?

房产纠纷 2019-06-28 0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是需要给对方合理还款期间。
    所以为了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据而造成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签订借款合同。
    实践中为了减少纠纷,在上述合理期间后还没有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订立一份完备的借款合同。也可以直接协商不成后,就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本付息。
  • 即使没签合同,也不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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