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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在花都交通意外撞倒一65岁女性致其右脚2.3.4趾跖骨骨折,医生说可出院,但其家属以赔偿未谈好,拒绝出院。请问我友该怎么处理?家属可以获得哪些合理要求及赔偿?谢谢律师!但其家属以赔偿未谈好,请问我友该怎么处理?家属可以获得哪些合理要求及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7-19 2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骨折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骨折是由于工伤造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交通意外仍应正常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就应该按照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至于对方是否购买了意外险,与事故赔偿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事故的赔偿不会产生影响。对于对方因负有事故责任而应承担的在事故中所造成的己方损失,如果符合意外险理赔条件的,则对方可以自行向承保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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