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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女方父母全额付款,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拆产,现男方自动放弃房屋的份额。要如何去公正,公证费多少,公证后就有法律依据了吗?以后如果离婚,男方就没有份额了吗?婚后买房,女方父母全额付款,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以后如果离婚,男方就没有份额了吗?

离婚 2019-05-28 04: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属状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首付款也是男方支付的,那么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配。但是男方在婚后虽然是以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的还款,但是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后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女方虽然不得要求分割房屋,但是可以要求男方返还男方在婚后所还的贷款的一半数额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门。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即使婚前的首付是男方支付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有份的。
  • 价格以评估价为准,就是和你房子的价值有关,房子越贵公证费相应高一些。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具体公证费用,一定要去当地公证处咨询,各地均有所不同。证明经济合同的参考公证费如下所示(按照标的额多少收取):50万元以下:收取
    0.3%,较低200元;50-500万元:1500+(标的额-50万)×
    0.25%元;500-1000万元:12750+(标的额-500万)×
    0.2%元;1000-2000万元:22750+(标的额-1000万)×
    0.15%元;2000-5000万元:37750+(标的额-2000万)×
    0.1%元。当我们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时,需要了解清楚公证费标准,这也是房屋交易的重要费用。不是所有情形都需要公证,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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