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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六月三号上班时候被别人打了,现在鼻子快好了去做的鉴定,别人说现在鉴定够不成轻伤,因为伤口没有4.5cm,但是我的鼻子当时没缝针,会留很大的疤痕,我现在应该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吗?现在鼻子快好了去做的鉴定,别人说现在鉴定够不成轻伤,我现在应该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吗?

劳动纠纷 2019-05-27 07: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 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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