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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89年12结婚证,我89年2月生日,算是未婚生子?我残疾人,父母年满49,独生子女,特扶补助要申请,但计生委说我父母属于未婚生子,违反法律法规,不给申请。但我们申请特扶。不可以吗?父母89年12结婚证,算是未婚生子?但计生委说我父母属于未婚生子,不给申请。不可以吗?

离婚 2019-06-15 19: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 1、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确定方式相同。
    2、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子女,谁抚养条件好,随谁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子女的意愿确定随谁生活。父母决定轮流抚养的,法律也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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