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在婚前我老公以我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写的是我单独所有,全部的钱都是他妹妹转到我卡上,再由我交首付,和还房贷的,我俩经过协议后,他想写一份放弃房产弃权的证明,如何写能具有法律效应!我们在婚前我老公以我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写的是我单独所有,和还房贷的,如何写能具有法律效应!

离婚 2019-05-23 01: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如果您和妻子在2004年签订的协议书不是在胁迫的状态下签订的,是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地签订的,就是合法有效的。您的妻子放弃房屋的所有权,房子归您所有,这也是一种无偿赠与,不过要将房产进行过户才能完成赠与的,否则,您的妻子可以随时撤销这个赠与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普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