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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厦门上班,幼教。我们交了医社保。单位三百多,我们自己交一百八左右。但是老家也给我交了医保。请问一下。这是不是交了双重?如果不交呢?而且家里人说如果你不交的话还可以退回来?有点不解……我们交了医社保。但是老家也给我交了医保。是不是交了双重?而且家里人说如果你不交的话还可以退回来?

合同纠纷 2019-06-15 0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缴纳的社保是不能退的,而且以单位的名义缴纳的存在单位缴纳部分,最终只有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就算是个人账户中的钱也是不能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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