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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之间发生口角,然后对方拿了一个铁桶盖从后面砸了我,我回头就给他打起来了,然后把对方脸部打伤了,去医院检查了,医生说没事,我也受了点皮外伤,现在对方让我赔偿七千快,请问我需要赔偿这么多吗,我和同事之间发生口角,然后把对方脸部打伤了,去医院检查了,请问我需要赔偿这么多吗

刑事辩护 2019-09-07 13: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人打及时报警。

    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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