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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生育一女儿,现今1.8岁,男方长期蜗居他父母家,不外出挣钱,由女方外出打工维系生活!生活标准跟不上.女方付出很多,得不到回报,所以想提出离婚,请问在离婚的这个问题上,女方能分到财产吗?结婚四年,生育一女儿,所以想提出离婚,请问在离婚的这个问题上,女方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 2019-08-22 1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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