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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五年前的一个案子,本人骑摩托车与对方电瓶车相撞,我方责任一大半,双方都没有严重伤,但是对方找人,将我方人员打伤,因此,我方没有赔偿对方损失,对方向法院起诉我,到现在案件没有回诉,该如何处理?本人骑摩托车与对方电瓶车相撞,我方没有赔偿对方损失,对方向法院起诉我,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7-09 20: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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