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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因为我们租房子吗,一个人跟房东签合同,我们后面住进来,然后因为这个月那个人拿着我的房租钱跑了,然后房东过来没找到他,找到我,叫我承担责任,房租才1400,他们叫我出2500,我们应该承担吗我这边是因为我们租房子吗,一个人跟房东签合同,然后因为这个月那个人拿着我的房租钱跑了,叫我承担责任

合同纠纷 2019-07-16 07: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
    即使房东强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
    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 租房不签租房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法律并不是强行要求租房时就必须要签订合同,或者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一般房租按照当初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发生纠纷可以先更房东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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