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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和男友谈了三年,因为我离婚过,去年因为我怀孕孩子掉了他就跟我分手了,一个月过后听说我要订婚,又死缠烂打的把我追回来,现在刚刚一年,我怀孕了,他却逼着我打掉,让后人就消失了,我可以告他吗请问我和男友谈了三年,去年因为我怀孕孩子掉了他就跟我分手了,我怀孕了,我可以告他吗

离婚 2019-05-15 06: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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