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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女员工休产假158天+15天剖腹产假之后要求30天的哺乳假 公司必须要批这30天的哺乳假吗?女员工说自己的孩子只食用母乳 如果是纯母乳30天哺乳假 需要开具什么证明吗 谢谢答疑解惑请问一下公司女员工休产假158天+15天剖腹产假之后要求30天的哺乳假 公司必须要批这30天的哺乳假吗?需要开具什么证明吗

劳动纠纷 2019-07-25 21: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是3个月+1个月晚育假,总共是4个月,若是剖腹产,再增加15天,若是双胞胎,再增加15天。
    请注意,各个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里面的具体规定会略有不同,建议查找你所在的省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查看下。
    另外,新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最近刚刚通过,正式实施的时间还没有公布,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也就是说, 没有明确晚育假的天数。
    而目前,晚育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
    所以,临近请产假的时候,请看新的规定是否已经生效,结合地方省市对于晚育假期的规定请假,若是新的规定尚未生效,那就参照原规定请假。
  • 您好,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 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 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另外,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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