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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过继给舅舅当儿子,舅舅还有一亲生女儿,今年51岁。父亲是退休教师,三十年与其妻分居。父亲今年81岁在住院期间去逝,我为父亲办了丧事。请问父亲的抚恤金,丧葬费等补助我有权利去申办吗?这些补助应怎样分割?父亲今年81岁在住院期间去逝,请问父亲的抚恤金,丧葬费等补助我有权利去申办吗?这些补助应怎样分割?

劳动纠纷 2019-05-26 08: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死者的抚恤金专属于被抚恤人,不是遗产。无法按法定继承办理,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
    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 抚恤金是在本人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和救济死者亲属,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就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以下区别:   
    1、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生前留下的个人所有合法的财产。   
    2、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而抚恤金只能是金钱。   
    3、发放抚恤金的目的在于从经济上补偿、精神上抚慰死者亲属。而遗产继承的目的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私有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私有财产不至于因其死亡而消灭。   
    4、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可以得到遗产的人,除了直系亲属以外,还可以是其他自然人、集体或国家。如死者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处分遗产。   通过以上遗产与抚恤金的区别,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发放抚恤金的目的体现在从经济上对死者亲属生活的优抚和救助救助,从精神上体现的是对死者亲属的抚慰。抚恤金的取得是死者亲属基于死者死亡这一法律事件而享有的权利。   我们不难看出,抚恤金是发放给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的,而并非是发放给死者本人,前者是抚恤金所有权的主体,若死者生前未经其父母、配偶或子女的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   关于丧葬费的问题。国家发放丧葬费的目的,是用以填补殡葬花销的不足,解决其亲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也体现了国家对死者的拳拳爱护之情。丧葬费的发放应本着谁支付谁所有的原则予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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