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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内出轨,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了小孩,在那个女人怀孕期间,他们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五十万,小孩出生以后,他们又签订了一份小孩抚养协议,让我老公每个月支付抚养费。请问这两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老公可不可以不履行?他们又签订了一份小孩抚养协议,让我老公每个月支付抚养费。请问这两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5-19 22: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据协议起诉。 
    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等,对方可以凭身份证和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违约方,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法院庭审结束。
      《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指夫妻之间)和对外效力(指对第三人)。  对内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外效力,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对财产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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