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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上月做的腰间盘手术当时花了两万多,到出院是只给报了7100,我们是职工医疗应该是报销百分之九十多,觉着不对就问了医院医保科,被告知手术中用的刀头12000元不给报,但术前并没有医生告知,请问这是否跟医院有关被告知手术中用的刀头12000元不给报,但术前并没有医生告知,是否跟医院有关

综合法律 2019-05-21 19: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 新农合报销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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