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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A为原告出具借据,借据上载明:“今借到现金款(123800元)拾贰万叁仟八佰元正违约金每天1000元到2014年6月16号还A。”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别人可以用这样的证据起诉我吗?也没规定利息,这样的有效吗!”这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别人可以用这样的证据起诉我吗?也没规定利息,这样的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19-07-23 09: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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