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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残疾人自己开了一个注册金为500万元的建筑劳务公司,。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问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您好!我是一名残疾人自己开了一个注册金为500万元的建筑劳务公司,。请问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问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我是一名残疾人自己开了一个注册金为500万元的建筑劳务公司,请问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综合法律 2019-08-07 07: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按服务业依5%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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