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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2016.7.在干活中从架子上摔下来,重伤。叫A的人叫马是个小包工头没有公司,刘是这个工程的甲方属于个人行为没有公司,刘和马之间没有合同,甲方到现在没出面,包工头也说没钱,药费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XX府不管,包工头跑了,叫A的人叫马是个小包工头没有公司,刘是这个工程的甲方属于个人行为没有公司,包工头跑了

劳动纠纷 2019-06-14 0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跑掉的包工头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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