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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土地一块租给别人从2014年至2025年,前五年土地租金已经在签合同的时候付了,后六年土地租金是要按随行价,请问,这个随行价的意思是按照本地区土地价格的意思吗?我的本意是不想租了,可不可以多要租金,让对方自动放弃租地?前五年土地租金已经在签合同的时候付了,可不可以多要租金,让对方自动放弃租地?

合同纠纷 2019-06-11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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