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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5年购的房,当时房产证办不了,不知道开发商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现在可以办了,我去办理,但维修基金交不了,去银行交,被告知我们房号的维修基金被人交了,弄得我们交不了维修基金,办不了房产证,找开发商多次,也没办了,我该怎么办?但维修基金交不了,被告知我们房号的维修基金被人交了,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5-25 1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商品房的买卖合同里会有关于交房办证的权利义务条款。每一个业主的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了约定办证的期限,就需要承担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方式,维权就比较麻烦,因此要注意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延期交房等现象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协商解决
    2.发律师函
    3.提起诉讼
  • 房屋买卖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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