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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六年多了!儿子四岁多!我老婆去年下半年天天不着家,和她的朋友,同学在外面玩!我每个月给她两千块钱生活费她说不够!我父亲生病快不行了她装着不知道没回去!我病了她不管!就为钱给她少了!家务不做!天天闹着离婚!我该怎么做?我们结婚六年多了!天天闹着离婚!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6-02 23: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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