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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有办过酒席,现在以有一个五岁的小孩,2015建房子我给了他十多万,现如今房子建好了日子却过不下去啦!我以跟他两年多没同居了 他也带了别的女人回家。我现在想拿回我那部分钱 我想请问一下能拿得回来吗?我有给他打钱的证据2015建房子我给了他十多万,我现在想拿回我那部分钱 请问一下能拿得回来吗?我有给他打钱的证据

离婚 2019-05-17 10: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 对于债务追讨,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催讨债务人死后遗留债务?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
    )。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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