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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XX新区核心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三标项目的一名外聘员工,每个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没有给我放假,又没有给我付加班工资,我有事请假回家还要扣工资,请问我有没有和正式职工一样享受加班工资和节假日的权利?每个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没有给我放假,又没有给我付加班工资,有没有和正式职工一样享受加班工资和节假日的权利?

劳动纠纷 2019-05-20 17: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加班工资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在用工单位因为某些原因而让劳动者在节假日等时间进行加班而应当给予的一部分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按时支付加班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劳动者也可以就此事向老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节假日加班工资也算工资中的一部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工资可以用来代缴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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