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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65岁以上老人,用铁锯砍我家闲地上的树,我丈夫制止无果,于是两人动手打架,对方用手中的锯把我丈夫身上多处划伤,后来报警,打了120,二人都被送进医院,现在都已出院,派出所调解不成,对方要上告,走法律程序,我想问,法院会怎样处理?一个65岁以上老人,对方用手中的锯把我丈夫身上多处划伤,派出所调解不成,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怎样处理?

调解 2019-07-08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方轻伤一方较重些,较重一方拒绝和解,派出所会双方都拘留。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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