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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村有近百亩农田,由于通了新市政路,目前区府以征用商住储备用地为由,以8万多一亩的价钱来我村征地,目前村民大多数反对,请问一下政府这样子做是合法吗?如果我们不同意,有法律保护吗?跪求回复,代表我村258人感谢您。我想了解一下我们村有近百亩农田,如果我们不同意,有法律保护吗?

综合法律 2019-06-13 14: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比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关于农田征收土地补偿,不同项目有着不同的标准,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到10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到6倍。青苗补偿费按照种植的农作物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详细情况你可以来我所当面咨询。
  • 征用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不能对其所有权进行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买卖宅基地应经主管机关的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买卖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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