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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骑车在小区门口跟对方迎面相撞致使对方脚踝受伤缝了四针,到交警大队去交警也划分不好事故责任??,在就想问这个时候我该怎么赔偿 比较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我觉得人已经受伤了医药我承担,但对方要误工费我应不应该付??只是对方受伤了我没受伤而已想问这个时候我该怎么赔偿 我觉得人已经受伤了医药我承担,但对方要误工费我应不应该付??只是对方受伤了我没受伤而已

交通事故 2019-07-02 13: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受伤,赔偿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精神病也分间歇性精神病和非间歇性的,就是有的精神病人一直犯病,有的精神病人有的时候犯病,不犯病时和好人没啥两样。对于间歇性精神病,在神智清醒时犯罪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于精神病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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