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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撞了,对方负全责,协商时,对方只付了误工费,说好医疗费看好再抱消,签字后对方就不承认了,打电话也不接.请问:这样对方应该赔偿我方医疗费吗?我应该怎样做?我被人撞了,协商时,对方只付了误工费,这样对方应该赔偿我方医疗费吗?我应该怎样做?

交通事故 2019-07-21 16: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经行现场勘验,并做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同时,等病情稳定了建议申请伤残鉴定,一旦构成伤残,对方要支付伤残赔偿金。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每一项费用的计算,都有相关法律规定。
  • 车祸赔偿中医疗费不外乎三类:甲类药。乙类药,和丙类药(也就是所谓的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都是按照这些来审核此次事故的医疗费用的,怎么核实,就是根据你提供的用药清单,如果是甲类药,那就是全部报销,乙类药,保险公司保销80%,你自己承担20%,非医保,不报销。
    你所说的钢板,也就是材料费,这一块的话,保险公司认国产的钢板费用,如果没有国产货,只有进口货的话,你要提供购买证据,证明确实进口,材料费保险公司应当报销! 交强险内先行赔付,不够的话再在商业险内赔付,就按责任比例来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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