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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安在2017年以衅滋事罪在网上通缉,首先本人并不知道,家里也未收到任何通知。在2018年被公安以通缉犯抓捕,被送看守所,在看守所被羁押37天,检察院已不予立案退回公安,现公安不予销案并以保候审给我办理,现在要求公安销案,我该怎么办?首先本人并不知道,检察院已不予立案退回公安,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15 13: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将人从公安局送到看守所,意味着案件需要进一步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
    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第一百二十二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 进看守所后需要取保候审的,需要看情节而定,情节越严重的越难取得取保候审,但是对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司法过程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获判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取保候审申请书样本。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预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性的迷惑,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
    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就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已经怀孕的妇女。
    (五)主动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侵财犯罪案件,积极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向被害人践行赔偿,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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