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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邛崃市南宝山镇的一个村民,在2015年2月3日与邛崃市火井镇银台山村村民委员会签合同购买了银台山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新型社区集体所有权商贸产业用房一间,至今还未拿到房产证。我想资询一下我能拿到房产证吗?我应走怎样的程序维护我的权益呢?在2015年2月3日与邛崃市火井镇银台山村村民委员会签合同购买了银台山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新型社区集体所有权商贸产业用房一间,我想资询一下我能拿到房产证吗?我应走怎样的程序维护我的权益呢?

综合法律 2019-06-03 14: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还没下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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