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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妹妹于2019年1月8日下午遭人强奸!本人妹妹系幼女未满十四周岁,对方18岁!我有通话录音,改男子已经承认强奸!目前已报案处理,已经做过笔录了,检察院在录笔录时也旁听了,我想问一下,刑警队会不会不立案?如果立案了,会什么时间抓铺嫌疑人!目前已报案处理,检察院在录笔录时也旁听了,刑警队会不会不立案?会什么时间抓铺嫌疑人!

刑事辩护 2019-06-07 13: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对犯罪的追诉时效是两年,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所以应在两年之内.但是在实践中,如果真的等两年再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的,除非证据确凿.时间越长,对被害人越不利,一般法院在被害人没有当时报案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判得比较轻。

  •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具体会判多少年,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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