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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分手了,男朋友要求我赔偿他10000元。其中包括平时他给我买的衣服,一部手机还有之前和他在一起得了性病做手术。手机上2000多,手术大概也是花费2000多吧。他还在微信朋友圈里面辱骂我并且加的我的相片,还让别人转发。我到底该不该还他钱?和男朋友分手了,其中包括平时他给我买的衣服,我到底该不该还他钱?

离婚 2019-06-05 11: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所以如果别人只是在大街上骂了你两句,你要求精神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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