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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离婚了有两个孩子,一个判给我一个判给女方,协议上写我扶养那个暂时由A一起生活,要我每个孩子出一万的抚养费,但是我现在想带回我扶养的大女儿,可是她A不肯给我带,也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说执行不来,法院叫我从新起诉,现在我这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离婚了有两个孩子,也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说执行不来,法院叫我从新起诉,现在我这情况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8-19 04: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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