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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女儿7岁,上周四骑电动去街,在拐弯处停下女儿下车时被一辆汽车撞了下脚,当时车就跑了,我记住车牌号了,报警后交警也来现场取证,第二天,我把撞我闺女的视频给了交警,过了几天交警说联系着逃逸人了,说他在外地,等回来后处理这事,请问还能这样处理事情吗?当时车就跑了,报警后交警也来现场取证,过了几天交警说联系着逃逸人了,请问还能这样处理事情吗?

交通事故 2019-08-27 16: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 对于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2)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的义务,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有应急的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各种线索及时的进行堵截和追缉以防止肇事者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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