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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的时候借的是xx金融的 之后生意一直不好 挣的不够交房租的 一共借了两万多 还了一万多 还有一万多没还 现在他们的利息翻倍涨到了三万多 我们现在也没那么多钱 就想着把欠的本金分期还了 利息可以少还吗?他们涨那么多的利息合法吗?可以不还利息吗?一共借了两万多 我们现在也没那么多钱 他们涨那么多的利息合法吗?可以不还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19-06-21 14: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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