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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位于香港,做进出口贸易业务,与以内地居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此内地居民将在中国内地为我公司提供寻找内地的进出口贸易机会的服务。我有查到因为服务发生在内地,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也有说这个可以看做是劳务出口,可以免税或者零税率。那此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做进出口贸易业务,与以内地居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综合法律 2019-05-28 15: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不论是否融资,由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1)应收账款催收: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2)应收账款管理: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3)坏账担保: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由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务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 关于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例如: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受托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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