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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在我们结婚以后,我们是5月份接的婚,房子,是,10月份买的。其他的比如说,嗯,房地使用权啊,然后还是房产证上啊,都没我的名字,只有他的名字。不管什么都都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只记得在那个,在那个银行贷款的时候,我有去签过字。就只有贷款的时候,那里有我的名字。这房子在我们结婚以后,房子,房地使用权啊,还是房产证上啊,不管什么都都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纠纷 2019-05-16 09: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欠款人名下没有房产,先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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