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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老家贷款一万,分期十二个月还款,第一个月还款一千两百多,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还款一千一百多,到我还了七个月之后,我就没有还了,因为他这个一万块钱一年的利息是三千多,我觉得不合理,到现在他们起诉我了,还乱说我金融诈骗,要在老家开庭,但我人在外地,我应该怎么处理我在我们老家贷款一万,分期十二个月还款,第一个月还款一千两百多,还乱说我金融诈骗,我应该怎么处理

金融 2019-05-20 0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起诉金融诈骗罪的法定量刑情节: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但不是唯一情节。
  •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2]21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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