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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我这第一次拿钱是因为帮朋友还债,拿4000元,第二次是因为说去工地雇车,拿了3000元,第三次是因为办贷款,拿了15000元,之后又说去北京找他生意上的大姐,需要送礼,拿了6000元,每次都是他拿着我的银行卡去银行取钱,我想问问,如果报诈骗的话,还能追回来吗?第二次是因为说去工地雇车,每次都是他拿着我的银行卡去银行取钱,如果报诈骗的话,还能追回来吗?

银行 2019-05-16 0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个人房屋二次按揭抵押贷款系指已获得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手房和二手房)或经银行审批通过个人住房抵押“无交易转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仍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房产为抵押物,在该房产抵押价值大于原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内再向银行申请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的贷款。
      申请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原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和发票;
      
    4.经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6.原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清单和最近三期的还款账单;
      
    7.提供贷款用途的证明;
      
    8.抵押物房地产权利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 贷款诈骗罪中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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