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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有一个公司以手工活外发的方式骗取押金,最后以种种理由说不合格扣除押金,这种行为怎么可以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营业执照注册的是工艺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家用数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但是实际是做手工外发的,这个合法吗?我们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可以去告他最后以种种理由说不合格扣除押金,他营业执照注册的是工艺品,这个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6-05 14: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网购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违法经营者承担运费等费用,而且对于经营者有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欺诈行为的,还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最低不少于500元。只有这样,才会让那些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不良商家得不偿失。
  •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的,对于此类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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