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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的公司的一名司机前天开车送货去了,送货路上吧车撞了个车, 我们公司司机的责任,然后我们司机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了,保险评估了8200元保险陪了2000元 ,还有6000元, 这个6000元司机负责还是公司 ,跟这个司机个我们公司还没有签合同他来了一个半月了,我的公司的一名司机前天开车送货去了,还是公司 跟这个司机个我们公司还没有签合同他来了一个半月了

交通事故 2019-07-05 1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一般而言,合同不成立,但并不绝对,《合同法》第36条、37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1、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限,但是该期限不能限制合同的具体履行;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即便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且不会因提前终止前期物业合同而承担责任。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后期通过业主大会自己找的物业服务公司,那就必须按照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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