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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2015年我们的房屋和土地被征收了,钱已经领了,我们还有套老房没有签字,一直到2017年他们给我的价格高处一倍,我没有签,2015年签字的时候什么文件都没有,我们是配合他们的工作才签的,现在他们拿出2017年的文件和赔偿价格,请问一下可以告他们吗。2015年我们的房屋和土地被征收了,2015年签字的时候什么文件都没有,请问一下可以告他们吗。

合同纠纷 2019-06-13 20: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被征通常会获得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 涉及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如何解决?以安置补助费为例: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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