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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最近通过熟人找到房开公司的副总说答应有房子低价卖,此后没有在数据没有协议,转过定金5万,车库费用10万,然后交税3万多,总共18万多,有银行转账记录,然后三四个月以后说没房子了,让他钱还回来也没有音讯,这个是属于欺诈还是?我应该收集一些什么证据可以起诉吗?有银行转账记录,还是?我应该收集一些什么证据可以起诉吗?

银行 2019-05-30 1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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